今天给各位分享江西张玉环案始末的江西知识,其中也会对张玉环案案情进行解释,张玉张玉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环案环案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始末现在开始吧!案情
张玉环被冤入狱,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环案环案
再审过程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始末张玉环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案情在案物证均无法与被害人或犯罪事实相关联、江西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张玉张玉原审在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方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环案环案影响公正审判等。始末
江西省高院在再审判决中认为,案情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扩展资料:
在“张玉环冤案关注群”中,群成员也从最初的几人,逐渐变成数十人,再变成了上百人。群里除了有张玉环的家人、宋小女、宋小女的姐姐,以及王飞、尚满庆、程广鑫、燕薪、罗金寿等几位律师,还包括数家媒体记者等。每一个人都在为张玉环案的推动“各尽其职”。
重新撬动司法机器并不容易。案件早期,从2017年到2018年6月间,王飞曾多次向法院要求阅卷,但是都未能实现。于是,曹映兰建议,通过微博发声,加上多方媒体推动施加舆论压力,来推动案件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张玉环案
张玉环是因为什么事被羁押近27年的呢?
在27年前,江西省发生了一大命案,两名孩童,分别叫张磊和张翔失踪几天后,尸体在下马塘水库内被发现,这两个男孩就这样被残忍的杀害,谁能想象得到,这个人的作案手段如此残忍,竟然连不懂事的孩童都不放过,当时张玉环就被当成是嫌疑人被抓捕,当时张玉环也是喊冤,但是就是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再加上二十几年前的办案手段,张玉环就被冤枉入狱了,这一关就是近27年,实在是令人唏嘘。
张玉环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法庭还给他的公道,近27年他终于迎来了迟来的正义,但是整整二十七年,一个人最好的青春年华,都荒废在了监狱里,这是件多么遗憾的事情。等到他再出狱,一切都变了,身边的一切都物是人非,母亲已经满头的白发,背也驼了,牙齿也掉了,妻子因为无依无靠,还要照顾两个孩子迫不得已改嫁,两个儿子也长大了,但是张玉环错过了孩子成长的整个童年。他自己也说,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当儿子、丈夫、父亲的责任。
当初张玉环因为被指杀害了两名孩童,在法庭上,张玉环也在不停地喊冤,在入狱的27年间,张玉环发起几次的上诉,但是都是因为证据不足,没有人相信他,他的申诉被驳回了,直到2019年,因为张玉环两套说辞,况且也不能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张玉环杀害了两个孩童,所以法院判张玉环无罪,并且当庭释放。
张玉环终于等到了属于他的迟来的正义,但是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现在张玉环也接受了法院的道歉,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回到了家,虽然看到家中变化的一切心里肯定不是滋味,但是狱中27年的时间,他也释然了。
张玉环是被冤枉的,可你不是…
看新闻说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高院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很好奇一个人服刑了26年的人为何突然就被判无罪了呢?
带着好奇心去了解了一下故事。
据说事情发生在1993年10月(那个时候的我应该还跟女儿现在一般大小),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了。次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被带走后就再也没出现过。
用张玉环的前妻的话来说张玉环是的好人,对家人有责任有担当,对邻里邻居也是能帮就帮,可以说为人很憨厚。
据说事发至今,在这26年里张玉环的大哥和前妻始终坚信张玉环是被冤枉的,一直东奔西跑的四处找律师为他辩护。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院重审后宣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来上诉了,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2年执行。
在事隔24年之后,2017年律师王飞和尚满庆接手了这个案子,于2018年,江西省人民法院对于张玉环杀人案进行重审。
2019年,江西省高院决定再次重审张玉环这个案子,于2020年7月9日开庭了。张玉环的前妻子得知后,心里无比激动,坐了几个小时车和自己的儿子先回到村,给自己的丈夫准备住处。可是当天并没有宣判,张玉环前妻在回家的路上发了一条朋友圈:“这短短20天,仿佛又把我带到了1993年,那个度日如年的日子,永远不要嘲笑一个喝醉酒哭的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是的,26年,一家人吃了多少苦,多少罪…外人又怎么能理解又怎么能感同身受…
坏人那么坏,受冤受罪的人那么苦。真的永远不要看不起一个困难的人,因为说不定他是被冤枉的,是被残害的。也永远不要同情一个坏人,因为他们做了坏事仍然会像好人一样悠然自得,甚至还会笑着说“我就是要骗你,害你,就是要把你害得家破人亡你能把怎么样?”他们是不会知错就改的,更不可能回头是岸。
今天去开庭了,果不其然我们被反驳了,不怪对方太坏太聪明,只怪自己太蠢。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张玉环是被冤枉的,可你不是…
挺住,总会真像大白的。
也总有一天会赚到钱请更好的律师,来扳倒你所有的谎言和小聪明。
张玉环案真正凶手是谁?
张玉环案真正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还没抓到是谁。
至少现在能确认的是,张玉环是被冤枉的,他绝对没有伤害两个孩子,而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时间也过去了这么久,证据是更难找的,找到真正凶手的可能性也很低。
张玉环案的内容: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其家属以及同村人员四处寻找,未果。次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
当时最先赶到现场的是村医张幼龄,她注意到了两个孩子身上的伤痕,便开始劝说孩子的家长报警,经过警方的勘查,初步认定张磊张翔系他杀,而后在1993年11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称,两名死者均为在死后被人抛尸入水,其中张磊为绳套压迫颈前窒息死亡,而张翔是被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张玉环既然不是凶手,那么案发那天张玉环在干什么?
谁说他就不是凶手了,他只是疑罪从无,没有确凿证据而已。这就好比辛普森杀妻,为啥能判无罪,因为警官在有些证据里做了假,那就只能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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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人骂我,那我解释一下。有些人思考简单,面对任何事情都这样非黑即白。
这件事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辛普森案,即使他就是凶手,但在程序上不合法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就是要排除,最终导致辛普森无罪释放。而这个案子,即使张玉环是凶手,你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合法的证据,就是不能将他定罪。他也只是个犯罪嫌疑人 ,不是罪犯。法律即要保证实体公正,也要保证程序公正 缺一不可。否则刑讯逼供成风,冤假错案不断,就算他是凶手,也不能杀。
这才是这个案子的真正意义,一个态度,宁可错放千人,不可冤枉一个,聂树斌案的事情还不远。
别纠结这个凶手是谁了,可能是他, 也可能是我(虽然当时我大概也才几个月大),还可能是你,但是没证据就抓不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案子也发生了这么多年,估计也破不了,除非当年留下的DNA啥的,大概率是悬案了。
只是可怜那两个孩子了,正义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
最后一点,已经这样的结局,追问当年那一天他干什么了,没有意义。
案发当天张玉环在地里干活,有人目睹了他回家三次,他自己的解释是回家喝水。
三次分别是10点50分,11点30分和13点,其中前两次回家的时候,家里没人,妻子孩子都不在家。而根据法医对两名孩子肚子里的食物进行分析,死亡时间应该是11点30分。
之所以说两名孩子的死和张玉环有关,其中原因之一就是这个时间,他确实回家了,但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只是喝水,并没有做别的什么,虽然没有人证在,但张玉环家靠近大道,他一旦想做什么,首先这个位置就很容易暴露自己。
两名孩子失踪以后,张玉环也跟着帮忙找了找,毕竟是同村的,孩子也挺可爱的。
如果当时张玉环能够有人证明不在场,或者有人能够证明他在做什么,他也就不用被羁押这么多年了。
张玉环案疑点很多,他确实有被怀疑的地方
如果详细看过张玉环案子,就知道他被怀疑确实有原因的,首先就是回家的时间,他回家的时间被证明和两名孩子的死亡时间接近,而且没有人能够证明他回家不是为了行凶。
其次,被发现两名孩子的遗体,是被麻袋装的,这个麻袋和张玉环家里的麻袋相似。
最后,张玉环在案发当天晚上,冒雨外出收谷子,这个谷子白天人们都收回来了,因为当天白天下雨,他一反常态晚上去收,被相关人员认为是去抛尸。
不过虽然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发生,但很多时候,一些冤案的发生就是各种各样的巧合,我们证明不了张玉环这些疑点,但是也不能仅仅凭这些就判断他有罪。
因为关键的几个证据,其实漏洞百出。
【1】两名孩子死亡的时候有过挣扎,张玉环的双手被抓破,但在孩子的指甲里并没有发现张玉环的组织。
【2】张玉环之所以一反常态晚上去收谷子,我认为是因为白天帮忙寻找孩子了,没有时间白天收。
【3】遗体发现的包装的麻袋,其实当时家家都有,证明不了麻袋就是张玉环所有。
类似冤案也有,当年也是多种巧合
1970年曾经也发生过类似的冤案,嫌疑人是两兄弟,一名叫做周樟平,另一个叫做周樟安。
当时西古汇村发生了一起命案,小女孩玉珠被发现身亡,而且有被虐待过的痕迹。这两兄弟家里和小女孩家里有矛盾,加上他俩当时根本没有能够证明自己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实际上,他俩当时被安排的工作都是进山,因此两个没有人能够证明与案无关。
怀疑他们俩的疑点也很充分,第一就是两家有仇,且案发前几天还打在了一起,第二就是案发几天他俩有过同小女孩接触,第三就是两人进山工作,而小女孩遗体发现也是在山里。
外人看来,很难解释两人到底是不是凶手,但实际上,这个冤案是小女孩自己失足被淹,死亡后,其父亲自己动手造成了惨案的假象,故意嫁祸的。
好在案发后20多年,最终还给两兄弟清白了,只不过其中之一的周樟安,早在被拘押不久便自杀而亡了…
不能以怀疑而肯定谁是凶手
周樟平周樟安的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两人确实有嫌疑,但他们最后被证实是愿望的。张玉环案子也是,他确实有疑点,但不能因为疑点就确定他是凶手,关键证据没有,他就只是被怀疑。
如果有一个真能证明的证据,他也不会被释放,所以我们要相信,真凶很有可能另有他人!
希望最后能够解疑,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好人。
谁说过他不是凶手?只不过是证据不足,因为“”疑罪从无“”而不能定罪罢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他杀人,只能判无罪释放,但也没有证据排除他杀人的嫌疑,更不等于他没杀人,只是没有足够证据只能释放。这就是“”证据不足无罪“”和“”没有作案无罪“”的区别,也是“错案”和“冤案”的区别
目前并没有任何宣布他不是凶手,他只是疑罪从无而已,只要没有抓到凶手,那他一直都是最大嫌疑人。
案发当天张玉环说在田里干活,中途回家三次喝水,中间有一个是11点30分回家喝水的时间和两个孩子死亡的时间正好对上。我觉得奇怪的是一般农村人在干农活的时候一般会带水到田里去喝,不会总是来来回回的跑,而且他跑的也太频繁了,而且回家的时候正好是孩子死亡的时间。
另外一个就是当时他手上的手上有抓伤,并且孩子手上也有抓人的迹象,只是指甲里面没有人体组织,也有可能是死后被抛尸在水里泡的太久导致没有了痕迹。但是当时张玉环手臂上的抓伤是真实存在的。
我个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太多无法解释的巧合,怎么就这么巧?事出反常必有妖,为什么这些巧合没有出现在别人身上。虽然他现在被无罪释放,但是真凶没找到他就是第一嫌疑人,我觉得他就是凶手,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而已才放了他。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案发那天张玉环在自家地里做农活,有人目睹他有回家去几次。
而张玉环的解释是回家去喝水,恰恰中间那个时间点与孩子遇害时间相吻合。
再加上当天张玉环手上有伤痕,所以才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
按照常理说,其中中午那次回家杀死了孩子再抛尸,一般人都会内心波澜大起,下午肯定是不会再外出干活的了!
而张玉环喝完水下午照常去了地里干活,这有点不符合常理!
直到孩子的家人发现孩子不见了,张玉环还丢下活一起帮忙去寻找,别人家的稻谷都收回家了,他直到晚上才有时间去收。
据称当时沉尸的鱼塘是属于张玉环看管的,如果真是他杀了俩孩子,肯定不会把尸体抛到跟自己有关联的鱼塘是吧?
还有当时装尸体的蛇皮袋,其实每家每户都有。 如果有人想要从他家拿走一个,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为那时候的农村都很少锁门,而且他们经常不在家。
虽然没有抓到真凶之前,张玉环依然有很大的嫌疑。
但是一个真正的杀人者,是不会有那么大的耐力与毅力去持续写26年之久的申冤信的!
张玉环能够出来,也是心中的那股毅力和信念,还有前妻和家人的支持和鼓励。
希望他接下来的人生,能够越走越顺吧!
疑罪从无,不是要张玉环证明自己无罪,是警方要证明张玉环有罪。张玉环无需证明自己在干什么,被告不负举证责任。所以哪怕张玉环那天没有不在场证明,也不能因此判定他有罪。
这也是他27年前警方问的问题,如果没有人能证明张玉环在做什么就认定他有罪,显然是不能成立的,这也才有了现在的无罪释放。要确定张玉环有罪,必须要证据链完整,有相关的人证、物证,如果警方为了早日破案就走捷径、动用私刑,只会造成更多的冤案。
根据张玉环的附近的邻居介绍,当天张玉环曾多次回家,跟法医鉴定的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很接近,张玉环就是两名死者的邻居,警方认定他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张玉环的解释是回家喝水,但他的家里并没有其他人,也没有人能够证明他的话是否求属实。再加上他手上恰好受伤,很多人就认定是他作案时不小心导致的。再后来的警方排查工作中,张玉环接受调查时十分紧张,他因此被认定是最大的嫌疑人。
随后在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张玉环被法院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当时张玉环没有请辩护律师,在没有辩护律师就被判刑,这是不符合程序流程,也是违法行为。
在入狱27年以后,在前妻宋小女和张玉环大哥多年的奔波申诉下,张玉环被无罪释放,张玉环也即将申请巨额的国家赔偿金,这虽然无法弥补失去的27年青春,但至少可以改善他的生活环境。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意味着真正的凶手还未找到,相信随着侦查手段不断增强,测谎仪、催眠等技术也有在未来某一天能够起到作用。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坏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张玉环他在哪儿他做什么这重要吗 , 这个 事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 已经宣布 他 无罪 了 , 只能表明他 不是犯罪分子 , 或者说他是犯罪分子但是证 据 不足 , 平反而 归。
我能理解你提这个问题的意义 , 但是没有必要 , 这些年他已经无辜的 背了黑锅这么多年 , 就像他当时 说 , 他在哪里 , 一点用处都没有 , 因为他是来背锅的 , 要不然含冤这么多年不断的去上诉 , 如果当年警察能 听他的话他也不至于坐牢 。
江西省高院在再审判决中认为, 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江西省高院列举了改判张玉环无罪的理由:
审判长田甘霖表示,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所以在回忆起当年他正在做什么 一点意义都没有 , 因为当时的错判 , 毁了他的一生 。他当时唯一 没有做 的 , 就是没有目击 证人 , 如果有人证明他曾经 被看见他过 , 他也 不会进牢房。
张玉环由中纪委审判没有确切证据,只是刑事逼供认罪,现在得已平反,纯属冤枉冤坐了几十年的监狱,现在正是无罪释放,回归 社会 ,对于接手主办这起冤案的官员和保护伞,都要追究出来,让他们也受到应有惩罚。
张玉环案发当天在干麻,这个警察早就侦查出来了,把所有的怀疑也作了记录,只是证据不清,只是怀疑就把张玉环抓起来了,用酷刑逼供认罪,使他蒙冤几十年,至于为什么要逼供认罪,中纪委也开始依依排查,查出幕后指使到底是谁那么大胆糊涂办案。
相信这个冤案马上就会水落石出,到底谁是凶手也很快会浮出水面。出来后一目了然,该判的判,这个冤案以经影起了中纪委重视,肯定会追查到底。有罪的决不会放过,也会有一个圆满的大结局。
张玉环的冤案也不是谁说了算,法律是公证无私,有罪的也别想轻易逃过法律。繁事都要有确切的证据,
谁说他不是凶手呢?他只是因证据链不完整,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关押26年后被无罪释放了而已。设想一下,如果他就是凶手,那他犯下了两条命案,他不仅没受到法律制裁,反而会获得巨额的国家补偿金;但如果他不是凶手,则真正的凶手长此逍遥法外,他却身陷牢狱长达26年!即便如此,我还是认为他被关押一点也不冤,他三次回家,夜里独出,手上有划伤,家有麻袋麻绳类似作案工具,抛尸又在他家经管的水库…我来设想一下案情一一当日他第一次回家时,就看见那两个小孩在他家附近玩耍,可能以前就有小不满,而他一直没机会发泄,此时他见四周没有别的人,很想教训他们一番,但他还是忍住了,喝了水就返回了他干活的地方。他一边干活一边寻思,越想越气,觉得还是得教训教训一下,于是第二次回家去,此时两个小孩正在他家台阶上玩小孩子 游戏 ,弄得台阶上泥沙小石子满地,他怒不可遏,又见四周无人,于是将大孩子拖到屋里,捡起麻绳勒他脖子,六岁小孩子哪有反抗力量,轻轻松松就被他勒断了气。一不做二不休,他又把四岁小孩拖进屋里,照样又用绳子勒杀了。至于他招供时说绳长为2米,实际长度为5米,这很好解释,拿我自己来说,我对家中各种器具如桌子椅子席子床等等的长度也没什么印象,我能解高中数学题,但生活中却往往连买菜找零这么简单的数学题都被摊贩忽悠,因为他说多少就付多少,他找补多少就收多少,自己懒得算。至于绳子上没提取到指纹和身体组织,那是由于勒杀小孩时他主要是用双手施加力量卡住脖子,造成窒息死亡,而不是用绳子套住脖子后,两手猛拉绳子造成窒息的,绳勒的用力比手卡挤的力量小很多,衣领还有可能包裹了部分脖子且承受了一部分力,致使绳子上没有提取到凶手和死者的身体组织……后来他就安排夜间抛尸,第二天就开始当演员演戏了。
这个案子有点扑朔迷离,经历27年后的结果显示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张玉环已经回到家中,既然不是凶手,那么案发那天他在干什么呢?
张某在案发当天的时间经历,已经在审讯笔录中有记载,根据陈述主要是回家喝水三次等等,其它并无重大嫌疑。
目前,披露的消息没有张某是否当天见过二个小孩的描述,也没有周边邻居见到或听到可疑情况的公开资料,同时也没有当时村子里还有没有其他嫌疑人的报道,因此不好有过多的猜测。
案件27年来,当事人在狱中度过了9700多天,在多次上述后,当时没有继续深入查找线索,现在就成为了悬案,这个是非常遗憾的。
真凶有可能还在逍遥法外,而既然没有确凿证据,张某就不能被定为坏人,且20多年来法院等进行了多次会审,现在宣布无最释放,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公正,就没有必要再去深究他案发当天在干什么了,重要的是,将来能够避免或遇到类似案情能够及时得到纠正才是关键重要的事情。
对二个无辜的孩子下手这么残忍,如果不是与被害者家人有天大的矛盾,也不至于下这么大的狠手,但作案中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苍天有眼,将来还会水落石出。
张玉环27年后改判无罪,怎么回事,真正的凶手又在哪里?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发生了一桩命案,村庄中两位失踪男童的尸体在附近的水库中找到。接到村庄里的人报案后,民警立刻赶到了现场展开排查,最终将嫌疑人定为两名男童的邻居张玉环,所使用的杀人工具是绳子、棍子、麻袋等一类物品,但是杀人动机不明。
10月27日张玉环被捕入狱,期间张玉环一直喊冤。被捕入狱不久的张玉环与妻子见面时,曾和妻子吐露自己之所以认罪是因为期间不断的有人对他进行严刑逼供,放狼狗咬他,不让他睡觉,甚至还以家人相威胁,被逼无奈之下他才写下认罪书,承认是他自己所为。
之后张玉环从1994年到2001年上了三次法庭,期间不断的为自己翻供,但是结果都是:“基本证据充分,基本事实清楚,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次一样的结果并没有令张玉环灰心,而是越来越发狂的向各种司法部门写申诉书,家人也一直在为张玉环奔走,才让张玉环一直没有被处刑,一直熬到今年的8月4号法庭开审,最终以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张玉环行凶的事实,采取“疑罪从无”,释放张玉环。就这样,在牢里度过27年的张玉环回到了老家,昔日腰杆挺直的母亲已经变成驼背,昔日幼童般的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妻子也已经改嫁,悲凉!
(张玉环与驼背的母亲)
而真正的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张玉环替他过了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活27年。现在看来想要抓到昔日的凶手基本上已经不可能了。27年,一个乡村基本上已经进行了彻头彻尾的改变,昔日的水库,就算有证据,经过27年的光阴也已经被消磨没了。那个这场案件真正的凶手应该也在互联网上也看到了张玉环出狱的消息了吧,不知道此时作何感想。
从法院的判决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张玉环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的。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张玉环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一般都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毕竟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要说一点犯罪证据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至于证据的证明效力和关联性,可能在不同的审查人手中,认定的标准有差异,从张玉环案件来看,张玉环本人做过有罪供述。从案件查办实践来看,侦查机关肯定还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最终这些证据的证实在合法性的来源上,还有在与案件事实的关联上出了问题,导致了张玉环案件的最终改判。这其实就是法律的进步,所有的事实都是在证据基础上认定的。
所谓的绝对无罪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二是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从张玉环案件来看,两名儿童的死亡应该是外力造成的,也就是他杀,犯罪事实存在。至于该犯罪事实是谁实施的,这就是侦查机关需要去证明的事情,侦查机关去证明这些事,只有依靠搜集证据,在证据搜集的基础上去让犯罪的人承担责任。
侦查机关的介入会引起诉讼程序的进行,在诉讼程序进行之后,再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唯一的标准也是证据,所以我们的法律规定了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无罪,也就是所谓的疑罪从无,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张玉环正是依据这一条被判处了无罪。
现在探讨是绝对的无罪还是疑罪从无,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谁能够查清的可能性不大了,我们只要记住一个案件最重要的是证据。
那麻代是小库捞起来的。又没有生物证据是装小孩尸体的。你看看。网上就放大了事实。很多细节让张幼玲才讲清了。作为一个胆小怕事的性格,突然有警察找你,你不慌张才怪。真的干得了坏事的人,他胆大,他不会慌张。你们看来女士被杀案里的许国利是多么谈定啦。我个人看法而以。但最终会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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